雇字的含义解析,雇字组词典故,雇字诗词解读

中国文字意义
“雇”字,读音为ɡù(古音亦作hù),是现代汉语中常用的一个汉字。该字为形声字,从“隹”(zhuī)表义,与鸟类相关;“户”为声旁,表示读音来源。最初,“雇”本义是一种名为“九雇”的候鸟名,出自《说文解字》,指代农事时节的报时之鸟,如春雇鳻盾、夏雇窃玄等,具有古代农业文化中的物候象征。
随着语言的发展,“雇”逐渐脱离其原始鸟名含义,转而用于表示社会经济行为。在后世文献中,它主要引申为“出钱请人做事”或“租赁人力与工具”的动词用法。例如《集韵》释为:“雇,傭也”,即雇佣之意。《后汉书·桓帝纪》中记载“以见钱直”,说明当时已有以金钱支付换取劳务的现象。苏轼《乞罢宿城状》提到“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万有余工”,反映出宋代大型工程中已广泛使用雇佣劳力。
因此,“雇”字的意义经历了从自然物象到社会行为的演变,体现了汉字在历史进程中语义扩展与实用转化的特点。它不仅承载着古代天文物候的文化记忆,也成为反映中国古代劳动关系与市场经济萌芽的重要文字符号。
“雇”字读音和五行属性
“雇”字的现代普通话读音为 ɡù,属去声(第四声)。在古音系统中,据《康熙字典》记载,其音有两读:一为“侯古切”,音近“户”(hù),属上古音系,用于指代鸟名“九雇”;另一为“古慕切”,音“顾”(ɡù),用于表示雇佣、租赁等引申义。这说明“雇”字存在古今异读现象,反映了字义分化带来的语音变迁。
在汉字五行理论中,“雇”被归为木行。此分类依据主要来自字形结构与偏旁分析。“雇”字部首为“隹”,本义为短尾鸟,而“隹”类多与飞禽相关,在五行归类中常因“生发、向上”之性而属木。此外,从“户”得声,“户”本义为门户,象征出入通达,亦具生长流通之意,进一步支持其归入木行。在姓名学应用中,五行属木者主仁德、进取、条达,若命理缺木,取名含“雇”可补其不足,但需结合整体八字权衡。
“雇”字用于起名的意义解析
尽管“雇”字在现代汉语中多用于“雇佣”“雇工”“雇主”等词汇,带有明显的经济契约色彩,但在人名中极为罕见。其原因在于该字的语义偏向事务性、功利性,缺乏传统命名所追求的吉祥、美好、高远意境。然而,从文化深层角度分析,“雇”字仍具备一定的命名象征意义。
首先,“雇”体现了一种合作与交换的精神——以资财换取他人劳力,反映出现代社会分工与协作的核心价值。若用于人名,可寓意个体善于组织资源、协调人力,具备管理才能与社会责任感。其次,“雇”源于候鸟“九雇”,在古代被视为农时之信使,象征守时、有序、顺应天时,暗含对规律与责任的尊重。
但从实际应用看,“雇”字笔画较多(12画),发音仄重,且易使人联想到“被雇者”或“打工者”的身份,可能带来地位上的误解。因此,在命名实践中通常不建议单独使用“雇”字。若确需采用,宜搭配气势开阔或寓意尊贵的字,如“聘”“任”“主”“杰”等,以平衡其平民化语感,提升名字的整体格调。
“雇”字字典详细解释
根据《康熙字典》〈戌集中〉【隹字部】第1365页第18条记载:
【唐韻】【正韻】侯古切 【集韻】【韻會】後五切,𠀤音戸。
此处指出“雇”在早期读作“hù”,专指一种名为“九雇”的候鸟,这类鸟被称作“農桑𠋫鳥”,即掌管农耕节令的神鸟。《说文解字》称:“九雇,農桑𠋫鳥,扈民不婬者也。”意为这些鸟监督百姓勤于农事,不得怠惰放纵。
接着描述了不同季节的九种“雇”鸟:
- 春雇鳻盾
- 夏雇竊𤣥
- 秋雇竊藍
- 冬雇竊黃
- 棘雇竊丹
- 行雇唶唶
- 宵雇嘖嘖
- 桑雇竊脂
- 老雇鷃也
每种鸟对应特定时节与声音特征,构成一套完整的物候体系。后来又载: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慕切,音顧。
此为“雇”作为“雇佣”义项的读音来源。《广韵》明确指出:“相承借爲雇賃字”,即借用原鸟名之字形来表示租赁、佣工之意。《集韵》释为“傭也”,即雇人服役。更值得注意的是,《前汉·鼂錯傳》中有“斂民財以顧其功”,注曰:“顧,讎也。若今言雇賃也。”可见“顾”与“雇”相通,皆表以财物交换功劳。
另提“通作故”:“命人行而身不自行,故與雇同。”说明“故”字在此处也通“雇”,体现古汉语中音近通假的现象。最后考證部分纠正《说文》原文中“春雇頒盾”应为“鳻盾”,展现古人严谨的校勘精神。
中国古典文献中的“雇”字解说
在《说文解字》中,“雇”被定义为:“九雇,農桑𠋫鳥,扈民不婬者也。从隹戸聲。”这是关于“雇”最早的系统性解释。许慎将其归入“隹”部,强调其与鸟类的关联,并指出其功能是监察民众是否恪守农时,不可荒淫懒惰,体现出浓厚的礼教与农耕文明思想。
《尔雅·释鸟》将“雇”记作“鳸”(hù),说明两者为异体或通假关系。晋代郭璞注《尔雅》时亦提及此类鸟为“田畯之神”,即农官化身,守护稼穑。这种神话化的解读赋予“雇”超越自然生物的文化地位。
至宋代,《集韵》则聚焦于“雇”的社会经济意义:“傭也”,即雇工、佣役。这一转变标志着该字完成了从自然符号向人类活动术语的过渡。唐代以后的法律文书和经济史料中频繁出现“雇船”“雇车”“雇役”等用法,显示雇佣制度已深入民间生活。
明代《正字通》进一步总结:“雇,俗作僱”,表明“僱”为“雇”的俗体写法,二者通用。清代《康熙字典》综合历代训诂,完整呈现了“雇”由鸟名到赁金之义的演变轨迹,成为研究汉字语义发展的经典案例。
含有“雇”字的诗词内容探析
目前传世的古典诗词中,直接使用“雇”字的作品极为稀少。由于“雇”多用于日常事务与法律文书,属于实用性较强的动词,较少进入诗歌审美语境。然在部分文人笔记与散文中仍可寻得蛛丝马迹。
如苏轼《乞罢宿城状》中写道:“展筑外城一十一里有余,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万有余工。”虽非诗体,但语言凝练,节奏分明,近乎赋体风格,展现了北宋大型公共工程中征役与雇佣并行的社会实况。文中“雇夫”一词客观记录了受薪劳工的存在,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另见《南史·食货志》:“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此句涉及财政税收与劳动报酬的关系,虽非文学创作,却反映了六朝时期政府对雇佣成本的制度化管理。
总体而言,“雇”因其现实性强、情感色彩弱,未成为诗人抒情托志的对象。但在纪实性文本中,它真实地映射出中国古代劳动力市场的雏形与发展脉络。
与“雇”相关的成语汇总
由于“雇”字本身属于近代才广泛使用的实务性词汇,传统四字成语中几乎不见其踪影。截至目前,并无固定成语以“雇”为核心构成。但在现代汉语中,存在若干高频词语组合,接近习语性质,常用于口语与书面表达:
- 雇佣军 —— 指以金钱收买的战士
- 雇工制度 —— 指资本主义初期的劳资关系形态
- 雇主责任 —— 法律术语,指企业主对员工的责任义务
- 雇请专家 —— 表示聘请专业人士服务
- 临时雇员 —— 指短期聘用人员
以上虽非严格意义上的成语,但在特定语境下已具固定搭配特征,广泛应用于新闻报道、法律文件与社会评论之中。
“雇”字组词二十例
- 雇工
- 雇用
- 雇佣
- 雇主
- 雇员
- 雇请
- 雇农
- 雇船
- 雇车
- 雇骡
- 雇匠
- 雇役
- 雇夫
- 雇伙
- 雇值
- 雇直
- 雇价
- 雇赁
- 雇借
- 雇募
这些词语涵盖了“雇”在经济、交通、劳动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场景,显示出其作为现代汉语基础动词的强大构词能力。
文章总结
“雇”字初为形声鸟名,源于《说文》所述“九雇”系列候鸟,象征农耕文明对天时的敬畏与遵循。随着时间推移,其音义发生重大转变,由自然之名演变为社会经济术语,承担起“出钱请人做事”“租赁工具”“支付酬劳”等多重职能。
通过《康熙字典》《集韵》《后汉书》《南史》等典籍可知,“雇”经历了从“hù”到“ɡù”的音变过程,并借助通假机制与“顾”“故”等字产生联系,最终确立其在雇佣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尽管在诗词与成语中鲜见身影,但在现代汉语词汇体系中,“雇”衍生出大量实用词语,深刻影响着当代社会的语言表达与制度构建。
在姓名学层面,虽然“雇”因语义偏实务而不适合作为人名首选,但其所蕴含的合作、守信、有偿服务等理念,依然值得重视。作为一个见证中国古代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活化石,“雇”字不仅是语言的载体,更是文明进程的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