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代表他的形式符号
名字是名主的专有符合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没有名字的人是罕见的。哪怕名字极其简单,比如姓张名三、姓李名四、姓王名五,这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三、四、五,但都各有自己的名字。在旧中国,人之间的关系讲究三从四德,妇女出嫁后要从夫,原来的名字一般已不再出现,而改用丈夫的姓加自己的姓再加个“氏”字组成如张李氏、王杨氏这样的称呼,但实际上张李氏、王杨氏,也是这位妇女的载体符号,在一定环境下也可起名字的作用。况且,这位妇女在出嫁前也是有名字的,出嫁以后,夫家的人并非都不知道,有的甚至还在一定范围内呼唤原名。可见,人只要存在,都是有名字的。人的相貌肌体,言语表情,思想行为,是人的实体,其名字是代表他的形式符号。名生于实,从于实,名实相连,从而组成一个人的整体。
人名符号大体有如下三个特点:
专有性 就是这个名字属于名主本人所专有,别人不可盗用或借用,否则,就侵犯了名主的姓名权。
名字为名主所专有,是由于名字的本质决定的。名字是名主实体的形式符号,是让他人认识和了解自己、并作为区别他人的主要标志。如果名字不专有,大家都用同一个名字,彼此就很难分清,也就失去了名字的作用和意义。正因为如此,所以名字具有排他性。
有人讲,名字是专一的,意思就是某个名字只能用于一个人,属于这个人所独有。从道理上讲,这是对的,名字应该具有专一性,但在现实中却出现许多重名。由于起名人的文化素养、思想观念、情趣志向以及生活环境和另一些人大体相同,于是不谋而合地起出了同样的名字,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仅很多,而且是完全允许的。因为只要不是出于盗名、出于冒名顶替,任何公民都有权选择自己认为理想的名字。这个名字尽管可能与别人重名,此名已不为一个人所独有,但它还是代表着自己,是自己实体的反映和形式符号,所以这个名字对自己具有专有性。
长久性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一旦命名,并被公众所认可,这个名字将伴随名主一生。一般说来,除特殊情况或特殊时代,人的名字是不可或不易更改的。从出生到亡故,或者说从童年到老年,大多要用几十年,甚至百年。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是短暂的,但名字要伴其一生,应该说是长久的。第二层意思是,名主活到一定时候生命终结了,但其名字却并不会随其肉体而消失,人虽故去。名却仍存。我们常说“名存实亡”,用在这里是恰当的。许多历史名人,已故去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年,但他们的名字至今还留在人间,为人们所熟知、这是“名垂千古”。有相当多的普通百姓其名虽不为广泛的社会公众所熟知,但在其家族及亲朋好友,仍然会提起他的名字,有相当一些人死后,他们的名字却还留在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字可以打破时间的限制,它不会因名主消亡而消亡,它将长久流传下去,这就是名字的长久性。
扩散性 一个人的一生,一般只是生活在一个或几个地方,他的生活空间总是有限的。但是一个人的名字,却并非仅仅局限于名主生活的周围,它通过各种关系和途径,可以传到许多地方,远远超过了名主生活的范围。先知其名后见其人的情况常有。两个过去不认识的人忽然相见,当报名之后,一个对另一个说:“久仰久仰”,或者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意思就是早就知道对方的大名,只是今日才得以相见。可见名字的传播早已超过了名主的生活范围。我们平时读报看书,必然会看到一些作者的名字,读久了,对这些作者及其著述很熟悉,但很可能一辈子未和作者见过面,这也说明名字超过了本人生活的范围。特别是现代,传媒形式很多,信息流通很快,世界上各种风云人物,他们的生活虽然只限定在一定的地方,但他们的名字却扩散到了世界各地,甚至达到家喻户晓,真可谓是名扬天下,名震四海,这就是名字的扩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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