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发布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创业,众多微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涌现。一个商标的名字对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比人的名字对人的影响大得多。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还关系到企业的产品投放市场后,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认可度。因此如果企业取名有一个符合行业特点、有深层次的文化底蕴、又是广大消费者熟知的、有特色的名称时,企业的竞争力就明显的区别于行业内的企业,为打造知名品牌奠定基础。
最近有好多的人问,到底要取什么样的商标名儿才更容易注册成功呢?小编特意去整理一些有关在企业商标的取名上的注意事项与成功诀窍告知大家。
到底如何为商标取名,才能不被“打回来”呢?先让小编来告诉你有关商标取名的六大注意事项吧~
一、遵守《商标法》
《商标法》规定了一些不能作为商标的范围。如国名、国徽、国旗、国际组织名、徽、旗、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本商品通用名称与图形;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带民族歧视性的;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文字、图形;与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商标同名或近似等。守法是第一重要!如“二人转”商标申请被驳回了,理由是:“在安全套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二人转’商标,易对‘二人转’艺术形式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不建议使用地理名称作商标
用地理名称作商标,虽然能起到说明商品产地的宣传作用,却不能够清晰明了的向消费者传递出企业产品的作用,也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更可怕的是会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牌彩电等,但出口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显著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如青岛牌啤酒、中华牌香烟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三、商标使用外文,不能有姓氏的含义
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我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紫罗兰”商标的英文“Violet”,“前进”商标的英文“Forward”,“钻石”商标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的英文“Swan”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有的根本不能注册。
四、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
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被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为了便于后期的发展,建议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五、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各国、各民族因为语言文化的差异,对一些名称、图案与色彩有不尽相同的喜好与禁忌,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商标设计要符合市场国当地的法律规范,也要符合国际惯例,以便于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六、忌商标用通用名称
将行业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独自占用该名词,借以排斥其他竞争者,这种想法是法律所禁止的。即使获得了注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比如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1994年注册了“甑馏”商标,该公司生产销售以“甑馏”为名称的白酒产品构成对其商标侵权为由,将北京牛栏山酒厂等企业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甑馏”为商品的通用名称,认定牛栏山酒厂等企业的使用行为属于正常使用,实际否定了“甑馏”是注册商标。所以用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对于申请人而言显然不是好主意。通用名称的判断并没有明晰的法律标准,但是否是通用名称行业内的人士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为避免引发纠纷,使商标处于不稳定状态,最好不要用通用名称去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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